會議規範-

◎何謂會議
1.三人以上
2.循一定之規則
3.研究事理,達成決議解決問題,以收群策群力之效者,謂之會議。
◎會議規範的基本精神是甚麼?
1.尊重人格的精神
2.充份溝通的精神
3.尊重少數的精神
4.服眾多數的精神
5.會眾平等的精神
6.講求效率的精神
◎發言者應注意哪些技巧
1.事先簡潔歸納重點
2.明確聲明發言的性質
3.發言要切題,不可偏離主題
4.說明要具體,具有充分的信心
◎發言時,需聲明發言性質
出席人取得發言地位後,須首先聲明發言性質,對在場的問題,為讚成,為反對,為修正,或為其他有關動議。
大多數人,取得發言地位後,就舉例說明或長篇闊論,侃侃而談,言畢坐下,問其發言性質為何,竟不知所云,可見先聲明發言性質,再申述其理由,能節省時間,提高會議效率
◎議場上,席應用的術語有哪些?
1「徵求附議」:出席人提出動議後使用
2「有無其他意見」:在議案討論中,徵詢有無意見時使用
3「有無反對意見」在議案討論中,徵詢有無反對意見時使用
4「議案不成立」:出席人提出動議無人附議時使用
5「宣佈表決結果」:在表決後使用
6「自行附議」:出席人提出動議,其他出席人無人附議,主席自行附議時使用
1「清點人數」:主席自行提出清點人數時使用
2「重行表決」:表決有異議時,主席可自行重行表決時使用
◎何謂動議?
動議:對於事件〈問題〉處分的提案。
在會議中出席者提出一個問題,或是貢獻一種意見,希望會重採納或討論,必須用動議的方式提出,否則隨意談話的方式,雖得一般的同意,卻沒有約束會眾的效力
◎動議者可否自行附議?
動議者不可以自行附議,但主席對出席者提出的動議,可自行附議。
動議必須有一人以上附議始得成立,表示此事件有兩人以上持共同的看法,值得提出來大家討論,若是動議人自行附議只有一個人的聲音,無法得到其他人的認同,進行討論就浪費時間了。
◎動議的程序如何?
動議的程序分5個步驟:
1.動議者向主席請求發言地位如:陳師姊:主席〈舉手並口呼〉主席
2.主席承認動議者的發言地位。如:主席:請陳師姊發言。
3.動議者發動議而坐。如:陳師姊:謝謝主席,本席動議愛心捐款活動討論案。
4.附議。如:主席:徵求附議?〈以口呼附議為之〉。
5.主席接述動議,並附討論。
如:林理事:主席〈舉手並口呼〉
主席:陳師姊請發言。
陳師姊:謝謝主席,本席動議愛心捐款活動討論案
主席:陳師姊動議愛心捐款活動討論案,徵求附議。
〈以口呼附議為之〉。
主席:有人附議,本案成立,現在開始討論。
動議者在提動議之前,應先打草稿,力求簡潔明瞭。
◎何謂「一時不議二事」?
同一時間,不得討論二動議謂之一時不議二事。
如有違反前項事情發生,主席應予制止,或不予接述。
甲:本席動議:籌辦圖書館案。〈討論未有結果時,另有他人動議。〉
乙:本席動議:籌辦興建運動場案。
此時兩個主動議在場,主席對乙之動議,因不予接述。
本規則建立於西元1581年。
◎修正案:第一修正案及第二修正案,如何提出?
本題進行討論中,正反兩方意見未決時,對本題提出之修正稱第一修正案。
第一修正案進行討論中,正反兩方意見未決時,針對第一修正案部分提出之修正,稱第二修正案。
如:主動議:設圖書閱覽室供會員使用。
第一修正案:設圖書雜誌閱覽室供會員使用。
第二修正案:設圖書雜誌閱覽室供員工及眷屬使用。
◎何謂通過?
以表決的方式,獲得多數的贊同者,謂之通過。
◎表決的額數有幾種?
表決的額數,依會議規範有下列數種:
1.多數決:表決經兩面俱呈後,贊成多於反對,議案可決。
如:表決人數有21人,表決結果:贊成9票,
反對7票,議案為可決。
2 .過半數決:以表決人數過半數為議案可決。
如: 以表決人數有21人,表決結果:贊成12票 反對8票,議案為可決。贊成9票,反對7票,議案為否決。

◎會議主持人要注意
1.召集會議出席者,別超過10人,否則很難有效率。
2.訂出開會目的,確認每位出席者清楚知道目的。
3.會議進行間保持討論,即使有不同意見,也不能偏離主題。
4.訂好議程,幾點幾分到幾點幾分討論哪一項,何時停止討論,何時要有結論,皆須訂時間表。
5.會議一定要有決議,最後主持人一次宣布決議重點。
◎會議出席者要注意
1.傾聽,不要中斷別人談話。
2.思考,針對開會目的集中思考。
3.發言,要有重點與建設性。
4.決定,要有根據,不要憑直覺。
5.不要猛記筆記,很容易分神。
6.出席會議絕不遲到。
7.不做拖延,直接完成工作,往往是最節省時間的方法
8.緊急未必重要,重要的不立即處理,又會變成緊急的,反而時間壓力越來越大
9.對方反應,從眼神、回話內容就可略知一二。例如對方眼神已飄向他處,或回話只是答「喔」、點頭,猜測對方已有意結束談話


◎會議進行中每一項表決都有它的效力存在,必須尊重會議主席由
主席執行表決動作,而功能幹事是無權發動表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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